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50643
1、采购项目
受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谈判方式采购长治分公司榆林武家庄风电工程所需的 777.360吨法兰。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项目概况:榆林武家庄风电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武家庄镇,长治分公司承建16套风机塔筒。本项目集中采购777.360吨法兰。
(3)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法兰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法兰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探伤费用、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4)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法兰 |
详见采购清单 |
吨 |
777.360 |
|
(5)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
(6)交货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苗庄镇北甘泉村新型工业园区(西华街与351省道叉口西北200米)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9)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投料款;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批次发货,每批次货物到厂验收合格且提供本批次发货金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70%的货款。最后一批次发货前付清全款,付款逾期,交货期顺延。
(10)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2、供应商应具有塔筒法兰供货业绩(仅为直供生产业绩,不包含代加工业绩)。同时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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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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