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经开区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TDSZ-2025-ZC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经开区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TDSZ-2025-ZC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SZ-2025-ZC007
项目名称:经开区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交付成果文件,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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