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二次寻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玉宇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事务中心)以(沪自贸临管审[2023]1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汽车起重机已具备设备租赁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所需汽车起重机进行设备租赁框架二次寻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施工范围:该工程位于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片区,XJZZ-08单元L04-05、L04-06地块,东至L04-03C地块,南至海堤路北侧绿化带,西至玉宇路东侧绿化带,北至L04-03C地块,用地面积约6721.4平方米。
主要工程包括:新建雨水泵房、初期雨水调蓄池、旱流截污泵房、出水高位闸门井、进水箱涵、格栅井等土建工程:电气设备间、泵房设备间及格栅设备间等上部建筑和其它附属建筑:泵站内工艺、机电、监控等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站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配套新建DN4000雨水进水总管,接自玉宇路DN400雨水总管顶管工作井,接至泵站红线内新建顶管接收井及雨水箱涵;配套新建DN400污水压力管用于初期雨水排放,长度约900m,自玉宇路接至沧海路现状DN600污水管。
配套建设12根DN1600雨水外排钢管及雨水排口穿堤工程,本工程雨水外排管道自出水高位闸门井穿过海塘大堤排至杭州湾。
项目名称:玉宇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
工程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玉宇路
合同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5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9日
开工日期:2024年2月18日
合同造价:29585.16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的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3.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等。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家具备生产资质,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设备、仪器相关证照(特种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良好且承诺满足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8天。
3.1.4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的业绩证明。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至开标当日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中铁上海工程局范围内受处罚、投诉的参加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1.6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施工能力。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3.1.8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设备,且具备相应检测证书和合格证、设备性能等应与投标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一致。
3.2.3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招标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7成交能力限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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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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