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按照《中核四川环保收购上海核原持有核海国际环保(上海)有限公司45%股权投资项目收购前期研究准备工作计划》相关工作安排,需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 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就中核四川环保拟收购上海核原持有核海国际环保(上海)有限公司45%股权投资项目一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2 ?7?1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月内,预计由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2.4 质量要求或标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即2024、2023、2022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已入选《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17628378600(手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清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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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 月10日18:30至2025年7月15日16:00。
4.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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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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