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河道治理)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6493,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工程概况:为完成集团在蒙矿山及周边10公里范围系统治理工作,确保乌兰木伦河干流防洪安全,改善乌兰木伦河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保障神东所属矿井生产安全,实现“光温牧田河”典型示范区的集中连片治理示范效果,同步消除布尔台、寸草塔、寸草塔二矿防洪安全隐患。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的《乌兰木伦河干流(转龙湾至活鸡兔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实施河道生态复苏工程、河岸防洪保安工程、坡面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本次治理范围为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治理河道长度约7.25公里。
2.1.2采购范围:神东煤炭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河道生态复苏工程、河岸防洪保安工程及坡面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三个板块内容,河道治理长度约7.25公里。具体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要求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度汛措施)及施工(含度汛方案编制并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任务,达到验收条件。
2.1.3计划工期:777日历天(含冬歇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其中:
(1)勘察设计与施工工期:2025年8月15日-2026年7月31日。要求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及松柏类植物栽植,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剩余苗木栽植,详勘及施工图设计进度须满足施工要求。
(2)绿化苗木抚育期:2026年8月1日-2027年9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为施工图深化设计提供依据。
(2)设计质量:符合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3)绿化工程质量要求: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具体详见附件。
2)撒播草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3)神东生态产业化经济品种产量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4)建安工程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1.5安全要求:
(1)安全环保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协议为准。
(2)文明施工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1.6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河干流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EPC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河道治理)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份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EPC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河道治理内容)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份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EPC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河道治理内容)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拟派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
(2)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安全负责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派出,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勘察设计及工程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利,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
(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业绩可以是组成联合体的任一单位独立承接的EPC合同业绩,或组成联合体的多个单位承接的EPC合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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