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定在合格供应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鑫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更正为:资阳市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95,000.00元 ,更正为: 338,819.5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95,000.00元,更正为:338,819.5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资阳市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1819029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