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江浙沪皖区域钢管式脚手架租赁框架协议招标编号:ZTJGDSJS-KJXYZL-WZ-2025-007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租赁协议,中铁建工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或区域内项目部作为执行合同签订主体,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各子、分公司)所属江浙沪皖区域内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5-2026年度江浙沪皖区域钢管式脚手架租赁框架协议
2.2覆盖区域:江浙沪皖
2.3招标内容:钢管、扣件、套筒、顶托、钢笆片租赁
2.4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2年,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近1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2供货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需出具近两年(2024、2025年)承揽的国家或地方工程项目的钢管式脚手架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投标文件要求)。
3.1.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两年(2024、2025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具备实施本框架协议租赁协议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5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6投标人税务要求:
投标人须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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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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