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057
二、项目名称:一次性包布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河南省华曙宏阳商贸有限公司 | 长垣县丁栾镇商业街中段 | 1,222,500.00元 | 93.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河南省华曙宏阳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05030599 | A05030599 其他室内装具 | 一次性包布(120㎝×120㎝) | 豫亚西 | 120㎝×120㎝ | 165000(块) | 2.00 |
A05030599 | A05030599 其他室内装具 | 一次性包布(100㎝×100㎝) | 豫亚西 | 100㎝×100㎝ | 350000(块) | 1.60 |
A05030599 | A05030599 其他室内装具 | 一次性包布(80㎝×80㎝) | 豫亚西 | 80㎝×80㎝ | 175000(块) | 1.05 |
A05030599 | A05030599 其他室内装具 | 一次性包布(60㎝×60㎝) | 豫亚西 | 60㎝×60㎝ | 145000(块) | 0.70 |
A05030599 | A05030599 其他室内装具 | 一次性包布(50㎝×50㎝) | 豫亚西 | 50㎝×50㎝ | 105000(块) | 0.4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李小明、聂华锋、李清云、江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货物类采购项目)下浮20%收取(若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港支行 银行账号:3569012000000699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9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遂宁市财政局,0825-2313824。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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