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2025-03
项目名称:2025年度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大楼、营区、公寓房、特勤站零星修缮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
(元)
1
1-1
2025年度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大楼、营区、公寓房、特勤站零星修缮及改造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
500000
0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最高限价5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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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