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核建中核二四西南分公司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19中国核建中核二四西南分公司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FW-GKXJ-25-10331
- 交货/服务时间:暂估工期400天,具体时间以需求单位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 供货范围:根据采购人授权范围参加该案诉讼程序,并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根据采购人授权参加调解或和解;报价人就委托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分析和建议;起草、修改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搜集、整理、补充对采购人有利的证据;报价人代理律师对采购人了解该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及时给予答复,案件办理的重要节点根据需要向采购人书面报告进展;报价人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报价人应就代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问题向采购人作出提示;报价人应向采购人说明风险代理可能遇到的全部问题与后果,不得向采购人隐瞒。如因报价人隐瞒而导致不利于采购人的后果,则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人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律师代理费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谨慎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证据等文件的原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截标时间前参与未受到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
(2)信誉要求: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包括曾经发生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纠纷)、被采购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提供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律师执业证、身份证正反面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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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