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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吊卡车)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吊卡车)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W04-FK004-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主要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半挂牵引车、吊车、卡车运输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服务,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普通货物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6500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新疆北疆(包括吉木萨尔)施工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5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提供普货车辆运输服务,其中包含吊车、卡车、半挂牵引车等,具体车型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其他说明事项:最高限价

车型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不含税)

投标报价

备注

卡车

元/吨·小时

3.86

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保留1位小数)

实际里程大于120公里按元/吨·公里计算;实际里程小于等于120公里按元/吨·小时计算;

元/吨·公里

0.256

平板、大挂、管子拖车

元/吨·小时

3.86

元/吨·公里

0.256

吊车

元/吨·小时

4.66

元/吨·公里

0.25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提供证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资料提供形式:出具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12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实施过普货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或不是普货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3.4.1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且需满足本次投标业务运力需求,自有运输车(吊车10台、板车15台)车型总数不少于25台。提供行驶证、营运证原件的扫描件、交警运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若投标人提供挂车牌照为“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可不提供挂车其他资质证件,但“临时行驶车号牌”备注栏牵引车号牌应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号牌。

3.4.2驾驶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与驾驶车辆匹配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或特种作业证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5.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5.3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或书面承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者相关证明。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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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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