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074
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16,423.8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确认的日期为准。
合同包2(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9,865.2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确认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2(2025年城市快速干道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