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ZFCG-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清拖及保管服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服务需求及商务条款二、采购服务需求(一) 服务需求7.停车、保管服务要求:7.5 中标人应依法依规清拖及保管车辆,在停车场法定保管期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交警大队办案人员告知当事人前来处理并发出放车通知单 48 小时内,当事人逾期仍未处理的,中标人可以上饶市市场化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必须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如发现违规收费情况,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现更正为:7.3 中标人应依法依规清拖及保管车辆,在停车场法定保管期间,不得收取费用(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经交警大队办案人员告知当事人前来处理并发出放车通知单 48 小时内,当事人逾期仍未处理的,中标人可以上饶市市场化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必须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如发现违规收费情况,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2.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办法(二)技术部分(35分)1.拟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包含14辆清障作业车,评分标准如下:(1)投标人能提供自有车辆的(车辆数量不限)得5分;此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叉车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保险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现更正为:1.拟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包含14辆清障作业车,评分标准如下:(1)投标人提供自有车辆数量为1辆的得3分,每增加一辆得0.5分;此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叉车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保险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采购文件以最新上传的答疑文件为准,特此澄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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