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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镇中学消防安全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汉台区-2025-00088

项目名称:铺镇中学消防安全整改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铺镇中学消防安全整改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消防安全整改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铺镇中学消防安全整改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铺镇中学消防安全整改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桃园新居商铺西侧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桃园新居商铺西侧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桃园新居商铺西侧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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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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