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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观塘镇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085

项目名称:前锋区观塘镇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从交付使用之日起运维服务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2、注:本项目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以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主;本项目中“第21项:比对验收、第22项:运维服务”为服务项,此两项内容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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