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JEPC-ZC-WZ-EPC-202506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
2.2、招标范围及数量:商品混凝土,7000m³(暂定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交货期:根据现场施工需求供应,订单下达后3个日历日内开始供货,须满足每日施工进度需求(每日供货量一般不高于800m³)。
2.4、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距克拉玛依区约50km)附件2:项目位置图。
2.5、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涵盖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或商混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 ISO 9001)。
3.5、投标人需提供商品混凝土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销售业绩至少3项(单个项目≥5000m³)。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数量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需提供混凝土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的合法运营证明(如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等);运输车辆在20辆及以上,满足施工现场每天≥800m³商品混凝土需求。
3.7、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混凝土从搅拌站到现场施工地的最长允许时间夏季不超过60分钟,避免凝固风险。提供从搅拌站到项目现场的具体运输路线图及地图测距截图(标注正常通行时间)。
3.8、投标人能够提供商品混凝土 C40质量检验报告一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或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包含原材料检验、配合比检验、物理性能检验且报告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并且使用过程中能够提供满足使用单位交工验收要求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9、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或成立注册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