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HTJS-G2025-0026 项目名称: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82.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8万元,单价限价180元/吨。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设一个包:01包,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对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全线混合垃圾进行清运处理。预估约4600吨。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实际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性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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