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92
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45,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其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但需提供所投产品相关的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且需要承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该医疗器械的,需要提供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经营“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但需提供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
3.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若投标产品为压力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若投标产品为放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2: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其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但需提供所投产品相关的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且需要承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该医疗器械的,需要提供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经营“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但需提供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
3.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若投标产品为压力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若投标产品为放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3: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其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但需提供所投产品相关的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且需要承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该医疗器械的,需要提供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经营“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但需提供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
3.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若投标产品为压力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若投标产品为放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4: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其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但需提供所投产品相关的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且需要承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该医疗器械的,需要提供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经营“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但需提供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
3.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若投标产品为压力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若投标产品为放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5: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
(1)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其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但需提供所投产品相关的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且需要承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经营该医疗器械的,需要提供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经营“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但需提供免于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
3.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若投标产品为压力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若投标产品为放射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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