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JCEC-G2025-0310 项目名称:南京站北广场强电、弱电管养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7.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07.57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采购需求: 对南京站北广场范围内(不含火车站站房)的强电、弱电设施进行日常管养、巡检、值守、保洁、维护、维修、应急处置等,主要包括地面和地下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弱电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证书及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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