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FCG-2025-131
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10000
最高限价(元):1410000
标项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位于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十八桥村郑山自然村区块(江南路 66 号),安保服务范围维护公共秩序;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守护、巡逻及各项巡查(电梯厅、公共场合的水、电节能);每日消防安全巡检登记及每月的消防设施巡检登记;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疏导(大门进出口专人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包括三层立体车库专人负责(电瓶车库的巡查);负责防盗、防火管理、防止病人逃跑;夜间协助病区值班医护人员病房巡查及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消控室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摄像监控系统;积极主动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特别说明:2025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为本项目空档期,空档期内由原供应商根据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服务,空档期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项目中标价及实际服务时间,支付给原供应商。与原供应商的结算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为保安服务公司的,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