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CCG2025-103140CS
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坪上镇大哪社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32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坪上镇大哪社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坪上镇大哪社区产业机耕道建设,新建开挖及硬化产业路长2300米,宽3.5米,厚0.15米,C25砼硬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按照《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不得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无需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②以上材料(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