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JZCG-G2025-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梁溪区2025-2026年度解放南路人行天桥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24页“二、其他要求”中增加“3、关于中标后项目进行分包的要求
3.1分包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中的电梯维保、电梯安全评估,如投标人中标后无法独立履行的,采购人允许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同时,分包事项的费用是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之内的,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到这部分费用。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承担主体(即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2关于分包事项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
电梯维保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资质条件:具有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须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须含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安全评估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或分包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电梯检测)T1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的材料
针对分包事项,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即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分包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分包供应商的名称,且盖有投标人公章及分包供应商公章。针对分包事项,如投标人中标后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则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针对分包事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投标时须提供分包供应商的相应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上传至投标系统。针对分包事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后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则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相应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上传至投标系统。
投标人须根据上述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上传至投标系统,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4其他要求
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分包意向协议》原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与分包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采购合同和分包合同中均应对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分包供应商之间的具体工作内容、资金支付信息、违约条款、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等进行明确。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负有对分包供应商监管、协调的责任,当分包供应商不能履约时,采购人可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必要时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相关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原招标文件第7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修改
三、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发布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重新进行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自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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