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工艺院不同注气条件下沥青质沉积规律及防治对策研究
招标编号:ZY25-XJT29-FW024-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目前注天然气提高采收率重大试验已解决烃类气对沥青沉积的影响,并配套沥青治理技术。塔里木油田已陆续开展注二氧化碳、氮气、减氧空气和烟道气提采试验,对于不同气体造成沥青沉积的机理不清,缺少针对性防治对策;亟需明确不同注气介质沥青沉积规律,配套注气过程中多元化防治措施,指导方案编制。
1.4 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不同注气介质沥青沉积规律研究;
(2)不同注气参数对沥青沉积影响研究;
(3)不同生产工况下沥青沉积特征研究;
(4)注入端和采出端沥青质防治对策及现场试验。
主要工作量包括:开展原油、堵塞物分析实验110样次,开展甲烷、二氧化碳、氮气等注气介质对沥青质析出规律影响测试24样次,开展注气速度、压力、温度等注气参数对沥青质析出规律影响测试18样次,开展孔喉缩径、泵送工况等对沥青质析出规律影响测试10样次,沥青质形成聚集机理分析1组,注入端和采出端沥青质防治工艺方案制定1井次,现场试验1井次(含解堵药剂)。
1.5 预期指标:
指标项 |
权重(%) |
目标值 |
不同注气介质沥青沉积规律研究 |
15 |
建立注气沥青沉积测试实验方法1套,至少研究3种注气介质对沥青沉积的影响 |
不同注气参数对沥青沉积影响研究 |
10 |
明确注气过程沥青沉积的主控影响参数1项,至少研究3种注气参数 |
不同生产工况下沥青沉积特征研究 |
10 |
建立不同生产工况下沥青沉积实验方法,至少研究2种工况 |
注入端和采出端沥青质防治对策及现场试验 |
60 |
注入端和采出端沥青质堵塞防治方案1套,现场试验1井次,解堵成功率100% |
科技成果 |
5 |
申报B类及以上发明专利2件,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论文、专利等科技成果必须为课题的关键核心内容) |
合计 |
100 |
|
考核指标说明::1、发明专利以通过集团公司系统审批为准,论文以见刊为准或以录用通知作为验收条件的论文必须按计划发表见刊;2、对于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为依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完成人排序,若乙方违反约定将按照油田公司诚信型乙方相关规定处理。 |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研究周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2 服务地点: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各采油气管理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上述材料的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5年(含)及5年以上从事注气提高采收率或有机固相堵塞研究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毕业证确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或劳务合同。
3.2.2 拟派其他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研究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至少2人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具有3年(含)及以上从事注气提高采收率或有机固相沉积研究相关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毕业证确定)。
资料提供形式:毕业证书、工作简历、职称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注气提高采收率或有机固相沉积研究相关研究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业绩证明资料中需提供业绩清单,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和甲方出具的验收意见。
3.4 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须满足有机固相沉积关键实验能力和重点实验装置,包括高温高压有机固相沉积测试仪、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关键实验装置。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实验设备的清单、照片。主要设备基本要求及连锁保护
3.5 QHSE要求: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做出承诺并签字或盖章。
3.6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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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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