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舟山南北部港域防溢油应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2025]1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舟山南北部港域防溢油应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第四章”“三、各标项评分内容及标准”装备、设施内容更正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一艘专业溢油清污船的海面污油回收能力及卸载能力装备、器材、设施设备配置等进行打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一艘船舶作为本项得分): 1、船舶最大航速≥12节,得3分; 2、船舶配备2吨以上的起重设备的,得3分; 3、自持力>5天,续航力≥500海里,得3分; 4、具有2台及以上溢油喷洒装置,总喷洒速率≥4.8t/h,得3分; 5、具有2台及以上溢油回收装置,总收油能力≥150 m3/h,的3分; 6、配备船舶侧开门内置式溢油回收装置的,单侧配备的得4分,双侧均配备的得8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值守的专业溢油清污船(1艘,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海面污油回收能力及卸载能力装备、器材、设施设备配置等进行打分: 1、船舶最大航速≥12节,得3分; 2、船舶配备2吨以上的起重设备的,得3分; 3、自持力>5天,续航力≥500海里,得3分; 4、具有2台及以上溢油喷洒装置,每台总喷洒速率≥4.8t/h,得3分; 5、具有2台及以上溢油回收装置,每台总收油能力≥150 m3/h,的3分; 6、配备船舶侧开门内置式溢油回收装置的,单侧配备的得4分,双侧均配备的得8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