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C-2025012
项目名称:成贤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教室改造工程标段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5073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073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采购需求:成贤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教室改造工程标段二,教室63间、教师休息室6间,拆除、装饰、外窗扇加固等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合同履行期限:2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印花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成贤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教室改造工程标段二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项目属于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出具近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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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