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497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2025-2026年度省际警务通勤车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555.35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55.35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2025-2026年度省际警务通勤车租赁采购
555.3515
不少于20辆
约2729趟次,最高限价2035元/趟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单趟次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所用车辆为50座(含)及以上的大型客车。单次结算,含所有费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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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