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2025003(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长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534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更正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原公告的合同包1(长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6800(万元),更正为:3.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