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G1-00429-HCZB-0035 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44.444 最高限价(万元):144.444 采购需求: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1 液态医用氧气 立方 2450.00 570.00 1396500.00 供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6个品种,如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增加品种,由双方协商价格签订补充协议,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 瓶装医用氧气 40L 瓶 58.00 300.00 17400.00 3 瓶装医用氧气 10L 瓶 19.00 270.00 5130.00 4 二氧化碳 10L 瓶 147.00 100.00 14700.00 5 五元混合气体 40L 瓶 2100.00 3.00 6300.00 6 液氮 10L 罐 147.00 30.00 4410.00 合计:¥14444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投标人如为医用液氧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液态))、液态医用氧的《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2投标人如为医用液氧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液态)),所投医用液氧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液态))、液态医用氧的《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如自行配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投标人如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及委托配送协议。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