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3]SHJC[GK]2025004
项目名称:上杭县中医院智慧康复建设项目-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包1(上杭县中医院智慧康复建设项目-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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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供应室设备采购、安装及场所装修工程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内容 | 3,4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人所填声明函里的标的应为招标内容清单里的货物,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自行辨别;序号46:项目附属工程部分,填写该部分承建公司信息,“制造商”修改为“承建企业”。;(4)招标内容清单序号46:项目附属工程部分,承建企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建企业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