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206
项目名称:观文镇豆腐产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且达到初验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针对“冷藏车(大)”和“冷藏车(小)”:车辆须在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提供工信部截图);(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不具备资质的,须承诺分包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履约(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须包含分包主体信息,其余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且须提供第三方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证书扫描件。“设备安装”的费用占本项目总预算的比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