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物探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62-CGN-250630176、SXMTZB2502F-771(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本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物探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62-CGN-250630176、SXMTZB2502F-771(N)),已由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2.1 项目概况: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由原山西阳城海阳煤化有限公司、原山西阳城恒诚万和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阳城岭南煤业有限公司3处矿井及部分新增资源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井田面积14.7479km2,开采煤层15号煤,核定产能60万吨/年,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瓦斯等级属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诚南煤业为查清井田采掘范围内15号煤层水文地质情况,拟对生产区域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工作。计划采用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单点地震法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超前探测,采用瞬变电磁法、无线电波透视法对回采工作面进行探测,完成对探测区域水情水害和地质异常体分析,判断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水害和地质异常危险性及富水性分布情况,为矿井采掘作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物探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煤矿井下要严格执行探放水“两探”规定,结合矿井一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对掘进巷道进行超前物探,实现采掘区域物探全覆盖,本次招标服务工作量要求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进尺2900米,回采工作面探测530米。
2.3 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或计划金额达到38万元为止。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
1、瞬变电磁法、单点地震法、直流电法、勘探等物探作业须符合行业规范规程要求,物探报告应真实可靠。
2、探测结果与实际打钻及揭露情况对比,根据钻探验证及实际揭露情况,物探成果的准确率要达到70%以上。
001: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物探技术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地质或采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直流电法或瞬变电磁法或单点地震法物探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17时30分至2025年7月1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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