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QJ2025-114)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武汉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所需钢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所需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0159m^2 ,包括新建2#、3#教学综合楼,1#、4#、5#教学楼合计建筑面积13500m^2 ;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 6430mathsfm^2 ,门卫室建筑面积 79m^2 ,主席台建筑面积 .150m^2 。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体育场地、广场道路、室外电力、室外消防、室外给排水、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其中教学综合楼、教学楼地下1层,地上5层,采用框架式结构;食堂综合楼地上4层,采用框架式结构 ^+ 屋面轻钢结构;门卫室地上1层,采用框架式结构;主席台地上1层,采用框架式结构。中标价73963560.73元,其中设计费52.4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85.591342万元;扬尘防治费:58.284731万元。本项目总工期为477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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