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5年双季稻生产奖补项目(晚稻核心区)农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D-2025-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995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5年双季稻生产奖补项目(晚稻核心区)农药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4(万元)
6、最高限价:9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3个包段进行采购,A包6%阿维·氯苯酰悬浮剂,面积3万亩,用量40ml/亩总用量1200L,最高限价30万元;B包25%吡蚜酮悬浮剂、飞防专用助剂,面积3万亩,25%吡蚜酮悬浮剂用量40g/亩总用量1200kg,飞防专用助剂10ml/亩总用量300L,最高限价26万元;C包24%井冈霉素A水剂,用量40g/亩总用量1200kg,最高限价38万元,面积3万亩。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2).本项目分3个包段进行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A包、B包、C包任意多包段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08:00至12:00,14:00至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