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车辆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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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66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5,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5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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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公安局车辆燃油采购项目(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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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行期限为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投标人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新乡市城区拥有15座及以上固定加油站(新乡市城区指: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内),并提供相关站点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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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