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3-JZCG-G2025-0019 项目名称:2025年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内容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全院消防巡查、消防监控系统管理及值班,医院工作生活区域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包含停车场管理)和治安值班室内值班;所有病床的被褥、床单的清洗、医护人员工作服清洗;医疗工作生活区域保洁服务,医院室内外、门前卫生、电梯内清洁,门诊区域和病区部分屋面垃圾清理,垃圾分类管理;全院内花卉、苗木、草坪的裁剪、施肥、除虫、除草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它事项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