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技术改造塔内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技术改造塔内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续重整技术改造塔内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产品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塔盘数量,层 |
1 |
二甲苯塔 |
Φ2600/Φ3400Φ4000x67900(T/T)浮阀塔盘 |
110 |
2 |
重整油塔 |
φ2600×42250(T/T)浮阀塔盘 |
60 |
3 |
抽提蒸馏塔 |
Φ2200x53600(T/T)浮阀塔盘 |
80 |
4 |
非芳烃蒸馏塔 |
Φ1400x9700(T/T)浮阀塔盘 |
12 |
5 |
溶剂回收塔 |
Φ2600x29500(T/T)浮阀塔盘 |
34 |
6 |
苯塔 |
Φ2000x37900(T/T)浮阀塔盘 |
66 |
7 |
甲苯塔 |
Φ1800x37600(T/T)浮阀塔盘 |
66 |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东风五路大港石化公司仓储中心库房
2.4 交货期:45天。
2.5 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采网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合格供应商,供应范围中包含拟采购的物资品种(物资小类代码49020101(旧)/A30020101(新))。
备注:“有效的”是指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在芳烃抽提装置或同类装置有3套以上成功使用业绩。提供业绩表,至少应包含型号、数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4)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6其它要求:必须明确保证满足各塔处理量和操作弹性的要求,必须提供水力学计算结果(7套)。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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