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3LP平台及3号构造油气开发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3LP平台及3号构造油气开发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3LP 平台及3 号构造油气开发工程属于海洋石油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曹妃甸开发区填海区域,工程主要内容为六个采油平台的建设。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四条的要求(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为确保2-3平台及3 号构造油气开发工程下步依法合规生产,组织此次招标。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结合2-3LP平台及3 号构造油气开发工程现场生产运行和油气开发情况,分析对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备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境风险和周边环境影响,并进行环境监测,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主要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完成报告后,通过冀东油田公司组织的企业内部审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4 估算金额:78.7万元,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价等类似评价项目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能证明的项目合同(合同文本中须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编制主持人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
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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