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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Q-GK2025009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G1-00415-YXSH-0024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8.2299

最高限价(万元):68.2299

采购需求:01 包: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桌椅等采购,包含:办公用品(办公桌、办公椅11把、文件柜10个等)、幼儿家具(六人三抽床42套、幼儿实木六人桌60张等),更多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02 包: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等采购,包含:台式计算机10台、打印机4台、交互智能平板6台及配套系统软件,校园网络设备、监控、广播、LED电子屏等,更多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01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1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01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2:02包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2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 02 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桌椅等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幼儿园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等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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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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