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3-JSKJ-G2025-0036 项目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监测系统及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8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合同期满前对中标人的实际运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在下一年度预算保障、采购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4.诚信承诺书。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即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