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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钻探2025年定向井公司电磁波MWD仪器租赁定商项目(集中资格)(W17-046)

集中资格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2025年定向井公司电磁波MWD仪器租赁定商项目(集中资格)

招标编号:ZY25-XJW17-FK046-00

1. 集中资格招标评审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递交集中资格招标评审申请。

2. 集中资格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北疆作业区域地层复杂易漏,复杂时效占比高,为解决定向段带堵漏剂随钻测量问题,提高效率,需使用电磁波MWD仪器以及电磁波MWD+伽马仪器服务。能满足311.1mm和215.9mm井眼施工,需满足8个作业面同时施工。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定向井公司。

2.3服务地点:新疆、吐哈、青海、塔里木、玉门长庆、西南等所属区域。

2.4服务内容:提供质量合格,性能稳定,至少满足311.1和215.9mm井眼施工要求的电磁波MWD以及电磁波MWD+伽马仪器仪器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

3.1.3.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3申请人在《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1.3.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发布的同一申请人失信分达到暂停申请资格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申请。

3.1.3.5申请人未在投标截止日前列入中国石油集团“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已过惩戒期的除外。

3.1.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4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近36个月内(2022年07月19日-2025年07月18日)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3.1.5申请人承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止,投标资产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申请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2022年07月19日-2025年07月18日)未发生以下事故:

3.1.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6.2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6.3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6.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7申请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8申请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1.9承诺近三年内(2022年07月19日-2025年07月18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2技术及服务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号技术要求,标注★号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将被初评否决。若合同签订后用户单位依据申请文件验收时,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服务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2.1申请方所提供的仪器须是成熟产品,仪器配置包含地面设备、MWD及配套短节等,全套仪器必须全部为投标方具备自有知识产权的自有品牌产品(包括软件及所有硬件),不支持组配仪器进行投标。(提供承诺书)

★3.2.2井下数据传输方式为电磁波传输。(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3整串仪器额定抗温为125℃,额定抗压为14500Psi。适应泥浆体系:水基泥浆(清水或盐水)。(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4仪器的信号传输深度:≥2000米,以确保在2000米左右定向井、水平井段正常使用,须提供实际作业的处级以上单位证明。(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5地面设备中的司钻显示器必须防爆。(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6仪器技术指标不低于以下技术要求:(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6.1 井斜角测量范围:高于0-180° 精度:±0.1°

3.2.6.2 方位角测量范围:高于0-360° 精度: ±1°

3.2.6.3 工具面测量范围:高于0-360° 精度: ±1.5°

3.2.6.4 抗振动性能:高于10g (高于该级别也满足)

3.2.6.5 伽玛探管测量要求:探测范围 (0~500)API

3.2.6.6 伽马测量精度  ±7%(0~500)API

3.2.6.7 伽马灵敏度    优于0.65计数单位/API

3.2.6.8 伽马垂直分辨率:优于200mm

3.2.6.9 扇区角检测精度:0.2(静态)/2(旋转,180rpm ,50Hz输出率)

3.2.7出租方所提供仪器必须是5年以内生产的产品,规格配置及最低数量要求如下:

★3.2.7.1 整串电磁波仪器数量至少20串(311.1mm井眼尺寸仪器10串、215.9mm井眼尺寸仪器10串),地面设备不少于10套。(提供承诺书)

★3.2.7.2 仪器数量及型号的确认。需明确提供仪器的规格型号,并提供读取的探管和脉冲等主要部件内存信息,能够反映出该部件生产日期、产品序列号等关键信息,并与该部件唯一产品序列号、实物照片一一对应。(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规格书)

★3.2.8申请方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是公开发布的产品样本、技术规格书等,证明材料不能弄虚作假,否则按照没有证明材料进行处理。(提供承诺书)

3.2.9出租方资质满足各施工区域油田甲方施工要求。

3.2.10中标单位负责所提供租赁的仪器组织准备、维护保养,负责仪器的送井和回收,负责QHSE体系的正常运行。

注:非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都为否决条款。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

4. 集中资格**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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