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320-FW0953-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2026年度无人机巡检管道技术服务采购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422号(川中油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2026年度无人机巡检管道技术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川中油气矿所辖天然气管道具有输气量大、压力高、输送介质易燃易爆等特点,管道途经区域地貌特征主要为水田、山丘、旱地及河流。目前管道巡护主要依托人工周期性巡护,但部分管段途径山地、丘陵及河谷、V形深沟,高差起伏较大,人工巡护难以到达,不能保证隐患的及时发现,形成巡检盲区,同时人工巡护存在中暑、摔伤、蛇虫叮咬导致中毒等安全风险。为有效解决人工难以抵达区域的巡检盲区,提高管道巡护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川中油气矿计划在龙岗地区含硫气管道、“老旧”含硫集输干线和其它重要集输气干线等管道(含起止点站场管道)开展无人机巡检工作。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
(一)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招标人划分并确认的单元管段及相关规定开展无人机每日视频巡检及周期性激光甲烷检测巡检工作和正像摄影,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日常巡检工作:
①针对每日巡检管道,中标人应每日开展无人机巡检,包括但不限于沿途影像资料摄取、管道泄漏点排查、第三方隐患排查、地灾隐患排查、其它异常状况识别;
②针对每月定期巡检管道,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巡检任务开展相应管段无人机巡检,包括但不限于沿途影像资料摄取、第三方隐患排查、地灾隐患排查、管道泄漏点排查(通过对管道敷设环境开展甲烷气体检测)、其它异常状况识别;
③对飞行的管道及所涉及井站、集气站每年摄取一次正摄影像资料等。
(2)特殊时段巡检:加强汛期对管道可能造成影响管段加密巡检,在重大节假日、特殊天气影响时段开展加密巡检,同时特殊时段加密巡检时开展管道沿线管道保护宣传。
(3)现场配置的无人机驾驶员应为川中油气矿下属5个作业区提供24小时驻点服务,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管道隐患要开展先期处置,配合作业区做好后期管控,同时做好周边环境调查及地质敏感点识别、应急抢险支持等,以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4)根据招标人安排,对管道起止点的单井站、集气站内管道开展巡检工作,重点开展站内管道、设备、法兰连接等开展激光甲烷气体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时上报。
(5)提供无人机巡检系统的巡检异常点、无人机巡检实时及历史视频、巡检轨迹、巡检报告等数据接口,并配合完成上述信息接入至川中油气矿相关管理系统或平台。同时,应配备平台服务器及算法服务器各1套,上述服务器只能用于川中油气矿巡检数据的处理与存储,并按要求部署在川中油气矿指定位置。
(6)配合作业区开展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等工作。
(三)巡检频次及工作量
(1)巡检频次
①以磨溪开发项目部西眉清管站为核心,建立无人机机库,对西眉清管站进出站管道(6条、44.463公里,同沟敷设不重复统计,详见表1)非高后果区管段采用无人机机库每日视频巡检1次,每月同步开展1次激光甲烷检测,每年采集1次正射影像,推行中心站管段采用无人机机库每日巡检代替巡线员每日巡检。
②对仪陇作业区、南广作业区、射洪作业区、遂宁作业区四个单位的重要输气干线、含硫干线、老旧管道非高后果区采用无人机机库,每日至少视频巡检1次,每月同步开展1次激光甲烷检测,每年采集1次正射影像,共计长度249.326公里,推行长距离管段采用无人机机库每日巡检代替巡线员每日巡检。其中输气干线3条、95.585公里,含硫集气干线2条、106.2公里,雷一1气藏在运25年以上“老旧”含硫集输干线4条、47.541公里,详见表1。
③对白末复线、龙岗东干线集输气干线(10条、长266.574公里DN250以上,详见表2)非高后果区管段每月巡检1次,同步开展1次激光甲烷检测,每年采集1次正射影像。
(2)工作量(暂定)
①无人机机库每日巡检:拟计划对15条共计302.789公里管线建立机库,每日开展1次无人机巡检,每月同步开展1次激光甲烷检测,每年采集1次正射影像。本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主要工作区域及工作量见下表1。
表1 无人机每日巡检统计
序号 |
单位 |
管道类型 |
管道名称 |
管径(mm) |
管段长度(km) |
巡检频次 |
1 |
南广作业区 |
含硫干线 |
龙女寺一号干线 |
323 |
15.6 |
每日一巡 |
2 |
输气管道 |
木青线 |
406.4 |
23.40 |
每日一巡 |
|
3 |
射洪作业区 |
输气管道 |
白末线 |
426 |
55.085 |
每日一巡 |
4 |
遂宁作业区 |
老旧管道 |
雷一1集气总站至磨溪联合站 |
325 |
18.441 |
每日一巡 |
5 |
老旧管道 |
1号站至雷一1集气总站 |
159 |
12.24 |
每日一巡 |
|
6 |
老旧管道 |
9号站至雷一1集气总站复线 |
219 |
8.45 |
每日一巡 |
|
7 |
老旧管道 |
12号站至9号站D219 |
219 |
8.41 |
每日一巡 |
|
8 |
输气管道 |
磨深1井至潼南配气站 |
323.9 |
17.1 |
每日一巡 |
|
9 |
仪陇作业区 |
含硫干线 |
蓬莱脱水站至龙岗集气总站 |
406.4 |
99.6 |
每日一巡 |
10 |
磨溪开发项目部 |
含硫干线 |
西眉清管站至龙王庙集气总站 |
406 |
12.5 |
每日一巡 |
11 |
含硫干线 |
西眉清管站至磨溪联合站 |
406 |
10.15 |
每日一巡 |
|
12 |
含硫管道 |
磨溪008-11井组至西眉清管站 |
273 |
7.55 |
每日一巡 |
|
13 |
含硫管道 |
磨溪10井至西眉清管站 |
323 |
4.63 |
每日一巡 |
|
14 |
含硫管道 |
磨溪008-20-H2井至西眉清管站 |
273 |
7.57 |
每日一巡 |
|
15 |
气田水管道 |
磨溪008-H26井至西眉清管站 |
100 |
2.06 |
每日一巡 |
|
合计 |
|
302.789 |
|
说明:采用无人机机库,每日对管道全覆盖视频巡检1次,每月同步开展1次激光甲烷检测,每年采集1次正射影像。
②无人机月度巡检:对266.574公里重要输气干线、含硫干线每月定期开展1次无人机视频+激光甲烷检漏巡检,详见表2。该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表2 无人机单兵定期巡检工作量(暂定)
序号 |
单位 |
管道类型 |
管道名称 |
管径(mm) |
一般管段长度(km) |
巡检频次 |
巡检里程(km) |
小计(km/年) |
1 |
射洪作业区 |
输气干线 |
白末复线 |
610 |
86.5 |
每月一次 |
1038 |
1038 |
2 |
南广作业区 |
输气干线 |
合川外输干线 |
457 |
15.6 |
每月一次 |
187.2 |
409.2 |
输气干线 |
木西线 |
508 |
18.5 |
每月一次 |
222 |
|||
3 |
遂宁作业区 |
含硫干线 |
龙女寺试采干线 |
273 |
32.463 |
每月一次 |
389.556 |
481.956 |
输气干线 |
白末复线支线 |
406 |
7.7 |
每月一次 |
92.4 |
|||
4 |
仪陇作业区 |
含硫干线 |
龙岗东干线 |
406 |
51.34 |
每月一次 |
616.08 |
616.08 |
5 |
磨溪开发项目部 |
含硫干线 |
复线首站至3号站 |
508 |
21.45 |
每月一次 |
257.4 |
653.652 |
含硫干线 |
磨溪16C1井至东区集气站 |
406.4 |
20.6 |
每月一次 |
247.2 |
|||
含硫干线 |
磨溪13井至西北区集气站 |
323.9 |
4.43 |
每月一次 |
53.172 |
|||
含硫干线 |
磨溪008-6井组至龙王庙集气总站 |
323.9 |
7.99 |
每月一次 |
95.88 |
|||
合 计 |
|
266.574 |
|
3198.888 |
3198.888 |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无人机机库每日巡检控制单价:9065.97元∕(公里•年),无人机月度巡检控制价214.28元/(公里•次),按照预估工作量计算,本次招标控制总价:686.106742万元(不含税,税率暂定 6 %),详见表3 。
表3 无人机定期巡检最高限价
序号 |
单位 |
无人机机库每日巡检 |
无人机月度巡检 |
年度费用(元) |
2年费用合计(元) |
||||
管道长度(km) |
单价(km/年) |
费用(元) |
巡检里程(km) |
单价(元/公里/次) |
费用(元) |
||||
1 |
南广作业区 |
39 |
9065.97 |
353572.83 |
409.20 |
214.28 |
87683.38 |
441256.21 |
882512.41 |
2 |
射洪作业区 |
55.085 |
9065.97 |
499398.96 |
1038.00 |
214.28 |
222422.64 |
721821.60 |
1443643.19 |
3 |
遂宁作业区 |
64.641 |
9065.97 |
586033.37 |
481.96 |
214.28 |
103273.53 |
689306.90 |
1378613.80 |
4 |
仪陇作业区 |
99.6 |
9065.97 |
902970.61 |
616.08 |
214.28 |
132013.62 |
1034984.23 |
2069968.47 |
5 |
磨溪开发项目部 |
44.463 |
9065.97 |
403100.22 |
653.652 |
214.28 |
140064.55 |
543164.77 |
1086329.55 |
合计 |
302.789 |
|
2745075.99 |
3198.888 |
|
685457.72 |
3430533.71 |
6861067.42 |
注:单价均含每年采集一次正射影像工作量。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辖管线所在地,主要工作区域位于四川省及重庆市境内的遂宁、南充、广安、绵阳、达州、潼南等地。
2.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招标项目合同签订方式应符合招标人合同管理规定。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后续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航管理局颁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拟派人员至少8人,台班组至少分为1组,以上人员须为公司自有人员,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人员资质要求 |
|
1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超视距驾驶员等级,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持有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投标将被否决。 |
2 |
无人机驾驶员 |
6 |
具有超视距驾驶员等级,具有由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持有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投标人应承诺为每名无人机驾驶员配备车辆,无人机驾驶员应提供24小时驻点服务。 |
3 |
后期制作人员 |
1 |
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5.机具设备要求:
具体要求:
①配备固定翼无人机(用于突发情况应急响应):数量至少为1台,续航时间不小于90分钟,飞行半径大于30km,巡航速度不小于60km/h;具有垂直起降功能;最大抗风能力应不小于5级;搭载可见光摄像机,可见光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变焦能力不低于30倍光学变焦。须提供技术规格书或用户手册作为依据。
②配备多旋翼无人机(用于周期性巡检及正射影像):数量至少为2台,续航时间不小于30分钟,起降抗风能力应不小于4级。多旋翼无人机配备变焦相机至少2台,变焦相机的变焦倍率应不低于20倍,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以实现对管道问题点的往复飞行巡检及高清图片、视频拍摄。多旋翼无人机配备激光甲烷检测设备至少2台,传感器有效检测距离应不小于80米,灵敏度在5-10ppm· m,响应时间<0.1s。须提供技术规格书或用户手册作为依据。
③配备无人机机场(用于每日视频巡检):投标人须承诺,若取得中标,应按照招标人管道分布实际,部署至少18套无人机机场,机场性能能在-20℃至+45℃环境下正常运行,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配有防雷器,同时机场配有内置蓄电池,充电时间不大于1小时,机场配套飞行器最长飞行时间≥45分钟,最大作业半径≥9km,且续航时间不低于4小时,并负责机场部署所需场地、电源、网络的配套租赁;须提供技术规格书或用户手册作为依据。
以上,投标人配备的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须提供购置发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真截图;投标人配备的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须已在民航局实名认证,认证信息须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网页查询截图;
投标人配备的无人机机场须提供配备数量的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无人机巡检业务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应体现出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和结算发票扫描件。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飞行服务”+“计算服务”整体系统方案,该方案需明确全航程实时传输图像保障方案及技术路线。以实现招标人中要求的对地面异常情况的自动巡检识别、自动预警、实现动态跟踪、异常自动检测、激光甲烷检测。
-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取得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川中油气矿所辖区域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批复的无人机作业空域许可,若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空域许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 投标人须承诺无人机飞行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管理、应用等环节,须满足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飞行数据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接入到西南油气田公司无人机管理平台。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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