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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漫临线(G612)分水(县界)至临江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S202507247(采购计划-[2025]-00084号)

2.项目名称:国道漫临线(G612)分水(县界)至临江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880163.00元

6.最高限价:4880163.00元

7.采购内容:国道漫临线(G612)分水(县界)至临江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跟踪审计单位出具合同要求的正式审计报告之日止。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免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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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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