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主观客观设置错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为客观分;现更正主观分。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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