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56-CG-250630102、SXMTZB2503F-80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356-CG-250630102、SXMTZB2503F-804(F)),已由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以晋神河磁煤【2025】1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09]41号文件《关于忻州市河曲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2012年8月31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698,批准开采煤层为8~14号煤层,批准矿区面积10.6227km2,有效期限自2012年8月31日至2042年8月31日,开采深度:由1100m至780m标高。据山西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能源煤技发【2021】407号),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为500万t/a。
根据未来三年采掘规划,结合近期补勘成果,需对现有的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进行重新编制,主要对辉塔村下方压覆资源及井田东部煤层露头区域进行“三区”重新划分。
目的:通过对煤矿全井田进行分区,并按分区分别修订煤矿防治水措施,可为今后煤矿生产衔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可采区能满足煤矿生产开发规划需要,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
标段(包)内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交质量合格的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经专家组评审,并通过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或防治水分区管理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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