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HCCG-G2025-0061 项目名称:城东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城东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采购项目。项目位于城东街道龙山大街51号,设计范围涵盖 4 层空间,总建筑面积约 2300 平方米。旨在精心打造一个集党建宣传、群众服务、活动组织以及资源互通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共享中心,全方位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空间核心功能布局丰富多元,包含但不限于:图书馆、文化共享空间、统战之家、青年之家、党建馆、人大之家、政治生活馆、职工心理咨询、妇女微家、瑜珈室,多功能体育空间、廉政空间等。在设计方面,需巧妙融合自然、人文与现代元素,精心构建亲和宜人的空间环境。同时,结合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动线规划,塑造一个既彰显党建严肃性又充满生活温度的新时代群众活动阵地,有效连接邻里关系,为群众的美好生活赋能添彩。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