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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5101018(CGP)

项目名称: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42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9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不得拖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人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及其家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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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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