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217井区块威217H9、威217H10、威217H24平台
电代油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越创服务招字2025-026号
本服务项目威217井区块威217H9、威217H10、威217H24平台电代油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包括威217H9、威217H10、威217H24平台钻井作业的钻机提供钻井电代油技术服务,包括供电线路施工及维护、提供电代油设备和人员等服务。
协助甲方在供电公司开户,甲方提供资质由投标人办理供电手续、供电架线设计施工及提供适合要求的电代油设备及人员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为:投标人现场踏勘,用甲方营业执照递交用电申请书开户,联系供电公司,从供电公司获批供电方案和供电批复,办理供电手续、组织供电方案设计及施工,运行维护、风险管控、土地征租、协调及承担各类赔偿、供电系统验收,架设供电线路到井场边终端杆以及井场的高压电缆敷设,厢变接地网施工、变压器及高压电缆检测、试验、高低压配电柜检测、微机保护定值设定及场内供电施工维护,以及电代油高低压房到井队电控房、大型驱动电机的电缆沟开挖、铺砂盖砖、回填、盖铁板、警示标识、三标场地等,确保正常通电和钻井用电正常。并提供与钻井生产相适应的电代油设备并安装、拆除及维护和派人现场服务。
2.2 服务地点:威217H9、威217H10、威217H24井钻井作业现场。
2.3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甲方在该井区开钻8井次,以先到为准。在服务期限内开钻的单井或平台井的服务周期至该井钻井电代油供电技术服务结束止。
2.4 标包划分:不划分。
2.5预计服务工作量及服务金额:
预计电量2080万度,预计服务金额:772.2万元。
2.6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8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出现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的承揽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
3.6设备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电代油设备无有载调压功能,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提供的直流电动钻机无功补偿容量达不到2700KVA,其他钻机无功补偿容量达不到900KVA,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提供的机械钻机设备低速大扭矩直驱电机(额定转速400~600转/分,单机功率≥1100KW,扭矩≥10000N.M)低于1套,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提供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安全责任保险凭证,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
若中标人未按上述3.7条要求执行的,招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符合要求的下一中标候选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合同。
3.8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承装 (修、试) 三个方面同时具备且都为四级及以上)。
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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