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及2025(第二十二届)国际化工展览会展台设计搭建及综合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07-FW908】
本招标项目第七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及2025(第二十二届)国际化工展览会展台设计搭建及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承担第七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及2025(第二十二届)国际化工展览会2个展会的组织、运营及布展任务,其中展台设计、搭建、展品运输、展台运维以及展位费用支付等具体工作需要委托专业公司协助完成。
2.2招标范围:第七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2025(第二十二届)国际化工展览会,包括但不限于展台设计搭建、运营等。
服务内容如下:
(1)设计服务:展览总体策划;总体结构设计;产品展陈设计;应用场景模型设计以及其他设计相关的服务。
(2)AV设备、灯光、展品、展陈用品的租赁和维护。
(3)展台搭建及撤展服务:展台主体结构搭建,展柜展台定制,展品整理制作,沙盘模型场景制作,AV 设备及灯光电路铺设、安装和调试,美工制作,展期运行维护,展览结束安全撤展,相关物品的物流运输和保存。
(4)更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中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展览会所在地
2.6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服务团队架构应该完整,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4个展览类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⑥评标/评审当日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并附截图”。(2)投标人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提交无不良记录。
3.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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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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