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5-0077 项目名称:无锡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蔬菜豆制品、鲜活水产、冷冻品、鲜肉类、熟食类)采购 预算金额:695.500000万元(采购包1:175.500000万元;采购包2:111.000000万元;采购包3:94.500000万元;采购包4:263.000000万元;采购包5:51.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采购包1食堂食材蔬菜豆制品,折扣率70%(本项目涉及的折扣率=1-优惠率) 2)采购包2食堂鲜活水产,折扣率80%(本项目涉及的折扣率=1-优惠率) 3)采购包3食堂冷冻品,折扣率80%(本项目涉及的折扣率=1-优惠率) 4)采购包4食堂食材鲜肉类,折扣率80%(本项目涉及的折扣率=1-优惠率) 5)采购包5食堂食材熟食类,折扣率98%(本项目涉及的折扣率=1-优惠率) 报价超过各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同一采购包内所有产品采用同一优惠率报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举例: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优惠率为30%,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7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分5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选定服务机构1家。投标供应商可以投一个采购包或多个采购包,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采购包,由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供应商。多个采购包经评审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中标优先顺序确定中标采购包。如某采购包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标了其他采购包,则该采购包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依次类推。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投标。 5.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