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2025年-2028年隧道机械化施工设备框架供应商招募竞争性谈判竞谈编号:ZTBJGCJ-ZM2025-001
1.采购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2025年-2028年隧道机械化施工设备框架供应商招募(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采则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隧道机械化施工设备框架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企业概况、招募目的与招标范围
3.1企业概况: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首都北京,注册资本32亿元。公司下辖11个施类公司,2个非施工类公司,9个区域指挥部,是一家集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开发、投资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建筑集团。
公司拥有“四特”资质,其中集团公司本级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所属一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司还具有军工涉密资质、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钢结构、机场场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水利水电、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测绘乙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建筑咨询丙级;海外工程承包资质以及进出口贸易权。
3.2招募目的:
为实现集团公司新开铁路项目隧道施工设备快速高效采购,确保隧道施工设备采购价格最优、质量最好。集团公司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招募的供应商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产品在行业内认可度高。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择优选取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发布实施。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有本次招募的隧道施工设备需求时,应及时邀请本次框架名录内的所有进行二次寻源采购,快速确定设备供应商,从而实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同等付款条件下和同等规格配置上框架二次寻源采购主机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框架招募报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业主单位对框架租赁活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3详细清单、竞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竞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投标证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回制造商、回代理商。
4.1.2.财务证件要求:竞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图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竞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1】份【2023-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回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生*许可的要提供许可认证证书,国家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标人应提供【1】份【2023-2025】年内的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4.1.5.供应业绩要求:竞标人应提供【2】份及以上【2023-2025】年内的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标的供应业绩,提供相应的供应合同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信用中国htps://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1.7.其他要求:
(1)竞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关于隧道施工装备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承诺:
textcircled1 中标供应商应具备配合项目开展隧道施工设备联合研发的技术能力与资源,双曲臂凿岩台车应具备施工工序信息和质量数据采集功能,具体联合开发要求以双方在二次寻源采购后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textcircled2 本次框架采购发布后,若采购方从中标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处采购设备(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为准),即视为供需双方后续联合开发合作生效,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开展隧道施工设备的新设备、新产品及新工艺联合研发工作。
textcircled3 供应商应与采购方项目团队协同,针对隧道施工场景(含特殊结构、高风险工序等),围绕提高工装精准度、工作效率,保障隧道安全、质量、度,控制超欠挖及综合成本降低等目标,开展设备技术改进、新产品联合开发工作,如对设备的功能优化或选代升级共同研发。
textcircled4 采购方提供项目施工场景需求、现有施工痛点及技术改进方向,协调项目现场资源支持研发测试,按约定支付研发相关合理费用。
textcircled5 供应商投入技术研发团队、设备研发资源,确保研发工作符合国铁集团及行业标准,及时响应采购方研发需求,共享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可后续协议明确),优先为采购方项目提供基于研发成果的设备升级、技术服务。
竞标人应对上述①- textcircled5 条约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单独的承诺,在竞标文件中,出具相应的承诺书1份。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1.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注:本采购文件中的“口”,未勾选的,即为未要求。
4.1.9.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竞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由箱等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控股比例按公司法达50%以上)、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否决其竞标。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竞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
员会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6)在近三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次采购文件采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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